南宁铁路局社保处召开座谈会宣传解释社保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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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断的补缴工作以及企业年金支付政策的变化,事关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引起广泛关注的同时,也让大家产生了一些疑惑。为消除疑惑,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南宁铁路局社保处养老保险科、企业年金办公室于5月8日、9日,先后在南宁、柳州召开社保专兼职人员座谈会。
会上,养老保险科科长潘启良同志全面解读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免收基本养老金异地取现手续费规定落实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14〕54号),对部分条款和规定做了深刻分析,并要求各基层单位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副科长邓诗雄同志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断的补缴工作进行布置,并就办理提出具体要求。
企业年金办公室单纯同志通过举例子,详细而又生动的说明企业年金分期支付的优点和计算方法。冯伟同志对工龄界定、劳模待遇等问题进行说明,对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提出要求。

潘启良同志进行政策解读


邓诗雄同志就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断的补缴工作进行布置

单纯同志举例子说明企业年金分期支付的优点和计算方法

冯伟同志对工龄界定等问题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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