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下放 职工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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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践“方便服务、周到服务、温馨服务”服务理念,呼和浩特铁路社保处不断简化报销手续、优化报销流程,方便办事职工。
该局社保处研究、下发了《关于住院期间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特殊检查治疗及外院特殊检查管理办法》(呼铁社保函〔2014〕1号),从2014年2月1日起,将一次性医用材料和治疗必需的特殊检查费用审批结算权下放至各定点医院,实现上述费用与其他医疗费用由医院统一结算,改变了之前一次性医用材料、特殊检查治疗费用由职工家属到医保中心审批后,自行全额垫付,然后再前往医保中心按规定进行报销的繁琐流程,方便了职工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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