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精神性疾病能否纳入特种病范畴
阅读:
问:我单位职工赵某患精神疾病,目前还处于轻度阶段,不需要住院治疗,只需长期服用相关药物,轻度精神性疾病不能算特种病范畴。鉴于其为刚上班的见习生,医保卡里的资金不能满足现阶段治疗费用,对于这种情况有何社保政策可以助其缓解经济压力?
答:1.根据青医保字〔2012〕33号文件《新增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诊断标准》,精神病需为重性精神病方可进行特种病鉴定。
2.按照青海省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包括:职工按其工资收入缴纳的2%部分、单位缴费按规定比例划入1.5%的部分。在上述政策基础上青藏铁路公司又出台了《青藏铁路公司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914号),即35周岁以下每月医疗补助划入个人账户40元,如果职工在格拉段工作同时还可享受格拉段门诊医疗补助。
问:如果赵某去外地的精神病医院接受更好的相关治疗是否可以给予医疗费报销?
答:根据青藏铁社保函〔2013〕492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需要转省外治疗的,由公司联网的三级医院出具有科主任及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医院医务科或医保办公章的《青海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转院审批表》,转省外公立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方可按公司转省外就医住院的相关规定及报销比例给予报销。
贵单位职工赵某可通过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开具《青海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转院审批表》去省外公立精神病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公司医疗保险转省外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人民铁道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铁道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铁道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人民铁道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人民铁道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铁道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铁道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人民铁道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人民铁道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