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解读会”为职工解惑
本报呼和浩特12月3日电 (记者常乐 通讯员杜弘杨)“我准备买一套房子,民法典生效后,需要注意什么呢?”11月30日19时许,在呼和浩特工务段台阁牧线路车间会议室里,一场“民法典解读会”正在进行。
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增强职工法治意识,该段党委按照“职工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的原则,结合职工队伍组成结构,以党总支为单位,“见缝插针”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解读热点问题。
“民法典新增居住权,明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针对技术员孙凯南的问题,车间党总支书记闫建军耐心解答。
“居住权与买房有啥关系?”同样有买房需求的青工张翔宇迫不及待地问。
“假如买了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不仅没法出租,而且将来卖房还会受到影响,那可太闹心了。”闫建军提醒说,“所以在买房前一定要到房产登记部门查查房子有没有设立居住权。”
听了闫建军细致的解答,大家纷纷打开话匣子。小区电梯广告费收入应该归谁,“熊孩子”大额充值游戏怎么办……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这些热点问题一一得到解答。
“今天的解读会很实用、很解渴。我不仅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认识,还学会了怎样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孙凯南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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