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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庆梅:书比霓裳 其华在心

时间:2015-09-17 10:19 来源:人民铁道网 作者:袁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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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喜欢新衣服,是天性。逛商场选衣服,踩着高跟鞋永不疲倦。我喜欢新衣服也爱读书,前者是天性后者是爱好。某天发现,衣橱已经满得装不下我的衣服了,书橱里也已经挤挤挨挨塞不进一本书了,一样的情形,感觉书和衣服之间有相似关联之处。衣服,第一次穿,欢喜,期待;再穿,亲切、熨帖。书首读因为未知所以期盼、探索;重读已然明了、熟悉。
 
  好书到手,先包书皮儿。找一张比书本面积大出两倍盈余的厚实纸张,把书放纸中间,比量好书脊的位置,下剪子剪开、折角,一本新书就这样妥妥地被保护起来了。为自己喜欢的书包书皮儿是一件快乐事,就像给可爱的孩子穿了一件新衣服,从内到外地欣赏,他高兴你也高兴。
 
  翻开书页前必用香皂洗净手,仔细擦干水滴,绝不会湿着手指拈书本,无论新书、旧书。若读新书,则小心翼翼揭开扉页,看作者简介、序跋,就像满桌丰盛的大餐前,展开双筷叨起的第一道美味。一点点地品尝,不舍得饕餮食之。每次读书都是这样的程序,日渐习惯,以致看到他人,满手脏污就去抓书,竟然生气。从不会为了方便掀页,而用手指肚儿在舌尖上蘸取了唾液,或者像集市上豪放的卖肉屠夫数票子一样,撸起袖管抡起巴掌往手心里啐一口唾沫,然后一张一张地用力捻开。照此,书页上也就留下了画押一样的手指印儿,随着长长的岁月,那脏渍的印儿也跟着书页的泛黄而泛黑,赶上阴雨气候,那带着模糊指纹的痕迹即会发潮,如若再潮湿得厉害点儿,就该发霉长毛了,冒出来大大小小的黑点,好端端的书从此处开始霉烂,即便拿到太阳下暴晒,发霉的印迹也是永远消弭不了的。发了霉点的书,就像衣服上迸溅了洗不掉的油污渍,有碍观瞻得很,再喜欢这衣服也只能作罢。
 
  有喜欢读书的人只喜欢那书里的文字,却不会对书“怜香惜玉”:书正看着的时候,临时有事要去处理,比如内急或者听到门铃声跑去开门等,就会“咵嚓”一声把书按掀开的页数,原样反扣在就近的桌或者凳上,事情办完旋即拎书再读,全然不顾窝角蜷页,以致书没有看完,书的两个边角,多数页儿都打起了卷,绵羊犄角似的,怎么压也不平整。遂又想起午休时在沙发上和衣小憩,时间长了,衣服上压出来的褶子,用熨斗竟也无法平复。
 
  衣服旧了过时了,这衣服的使命也就基本完成了,但是自己特别喜欢的爱物却另当别论。多年前相中了一件睡衣,中国红的底色,中式盘扣,袖端是阔口喇叭形,穿上后正好露出一小截玉臂,袖子的一半是苏州的刺绣,那精心制作的刺绣上有绿的柳、棕的竹还有青色小溪,并用大量的七彩丝线刻画出几十个形态各异的古代儿童,用“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来描述这幅刺绣所呈现的场景是最合适的。整件衣服做工考究匠心独居,就像一首美丽婉约的唐诗。这件睡衣一穿就是七年,领口处早已磨烂了,我还是照样穿着它。实话说我不是个节约的人,尤其是在衣服上面花费颇多,之所以七年不换,是因为再也没寻见和它一样脱俗的睡衣。一下子想到了沈从文先生的书,情形竟然类似。
 
  多年以前,有湖南美女小迪赠我一本《沈从文精选集》,封面是沈老先生的灰色半身照片,花白的背头,戴一副黑框眼镜,不知是近视镜还是老花镜,但都挡不住那炯炯目光。先生当胸抱拳,笑意盈盈,和蔼儒雅。记得当初朋友认真地说,沈从文是我们湘人,你可要仔细看哦。爱屋及乌,好友送的书自然要认真读。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九个年头过去了,当年那玉白色的封面,早已泛黄,纸张也在岁月的沉淀里慢慢黄旧。“就像老房子里留下的檀香木衣柜,何时打开来都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儿”, 整本书就透着古旧的气息,因了这古旧越发显得珍贵。书皮破了再包,包了再破,竟然成了一本“崭新”的旧书。九年间我的手拎包已经换过无数次,但是装在包里的却始终是这本沈老的《沈从文精选集》。《边城》里的翠翠,那种被青山绿水濡养出的水晶样的美,和被兄弟俩同时爱慕着的烦恼与羞涩;还有《巧秀和冬生》里,那个调戏良家妇女不成便将她“沉谭”的恶人族长,还有夭夭兄妹俩的正直勇敢……这些人物,因我一遍一遍地阅读早已熟悉,甚至可以想见他们的一举手一投足,鲜活得如同我的乡邻。这就是沈老的魅力,可以让人近十年来只钟爱一本书而不变。
 
  总以为书是有生命的,她带着作者的灵魂和体温,衣服不也是这样的吗?穿上了它就带上了你的气息,呈现的是你的气质神韵。书弥漫着一股从未开启的神秘,这是你即将踏足的另一个世界,你要和这个世界里的人物去认识,用你的眼睛和心甚至嗅觉去感知他们。你喜欢的人物,一举一动牵动着你的神经,有时候你会觉得他像一个什么人,熟悉而又神秘,你急于探索他的一切,当你一步一步走进他内心世界的时候,你已经被书引诱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吃饭放不下,睡觉放不下,有时候会把书中人物说的话当成自己的话讲出来,仿佛书中人物附身,魔怔了。曾经为了看莫言的小说集,从早晨爬起来洗漱完毕,即端坐阳台上看书,这一坐就是一天,及至日头偏西,房间内光线渐暗,感觉眼睛快要贴到书页上时,才意识到天已黑,到了掌灯时分了。
 
  一本好书走进去了,你会越来越着迷;一件衣服穿对了,也会越看越有味道。但衣服只能悦人眼,而书却能悦人颜。一个女人可以不美貌,却不能太无知。适当多看书学习,会让你变得更美。这种美是从内到外的气质改变,是从书香里沉淀出来的优雅,不是一年两年就能修炼出来的,更不是一件漂亮衣服就能秀出来的。有气质的人穿上漂亮衣服,则会相得益彰:衣服与人都格外出脱,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美。书能濡养女人的内涵神韵,美貌会随年龄衰减而气质却会遽增,就像奥黛丽?赫本那样,至死惊艳。
 
  穿好衣其华在表,读良书其华在心,我愿意做这样一个表里如一,书香盈袖的女子。 

  (作者单位:济南局济南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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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霓裳
编辑: 孙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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